依据《江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审察工作的公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6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文件规定和需要,我省将对2026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职员进行考后资格审察,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审察对象
2026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职员。
2、审察时间
1.2026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6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察,2026年1月7日至14日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材料进行第二次审察,审察对象须根据审察步骤相关需求网上上传有关审察材料,不需要到现场审察。
2.2026年1月18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送查询审察结果短信,请审察对象根据短信提示查询本人审察结果。
3、审察步骤
2026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网上审察的方法,详细步骤:
审察对象上传审察材料
审察对象须在2026年1月5日17:00之前关注查询江苏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资格复核栏目,首次审察会对部分存疑考生做退回处置并需要在2026年1月5近日完成核补材料的操作。逾期不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舍弃审察资格。
特别提醒:审察界面中学信网学历栏目已显示有关学历学位信息的,审察对象无须再上传学历学位的电子材料;
学信网未显示有关学历信息的状况有:
1.2026年以前大专学历以上的;
2.中专学历的;
3.海外获得的学历学位;
4.军校成人学历的;
5.党校学历的;
6.其他缘由致使学信网未显示学历信息的。
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机构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
审察结果公布和公示
2026年1月18日,审察结果将在江苏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公布,请审察对象自行登录查询。
2026年1月19日至28日,江苏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合格职员名单。
《成绩合格证明》打印
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审察合格职员可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4、审察材料
考生对照原报名要求,应提供相应的材料。本次审察将自动匹配显示考生在考试报名时提供的上传证明材料。
5、不真实承诺处置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不能提供不真实材料。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置。对有故意隐瞒真实状况、提供不真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考试资格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处置,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6、各考区考务咨询电话
南京人事考试中心 025|83151200
无锡人事考试中心 0510|85740575
徐州人事考试办公室 0516|12333,80800320
常州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9|86617131
苏州人事考试院 0512|65301425
南通人事考试中心 0513|59000252
连云港人事考试中心 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人事考试中心 0517|89330169
盐城人事考试中心 0515|86668515
扬州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4|80829370
镇江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23|86896090,86891051
宿迁考试鉴别中心 0527|84353881
原标题:关于2026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审察有关事情的说明
文章来源: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zyjslkszl/202612/83dc691eef95490d995ca2c0f204aca5.shtml



